项目编号:HCZB-2014-BJ1166
采购人全称:北京中环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密云县(经济开发区)康宝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2933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3509799
采购数量: 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浓盐水超声膜蒸馏成套设备研发及示范应用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金额248.798万元人民币
其中:第一包单项控制金额125.988万元
第二包单项控制金额19.8万元
第三包单项控制金额15.41万元
第四包单项控制金额71.7万元
第五包单项控制金额15.9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连续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连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原件(中标通知书或者有效的合同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前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6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1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4年6月1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房间)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姚锐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传 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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