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驾驶一辆面包车准备出城。在高速路收费站,民警却将他拦了下来。“警官,我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啊。”李先生一脸茫然。
“你的车窗遮阳膜从外面看去完全不透光,透光度肯定不足50%。”民警对面包车进行检查后,将其车窗膜撕掉,并告诉李先生,须尽快去更换透光度高的遮阳膜。
小编在此纠正一些车主对遮阳膜的错误认识:并不是不透光的遮阳膜其隔热、隔紫外线的功能就越好哦,下面是当时记者的一些报道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
记者从区交通局解到,今年以来,涉嫌非法营运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部分车辆还粘贴不透明窗膜,有违法超员嫌疑。4月17日—19日,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区交巡警支队二大队、高速公路一支队四大队,在高速公路晏家出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非法运营、超速、车辆张贴深色遮阳膜等行为。
“车膜颜色太深、透光度不足50%,民警在执勤时看不清车内状况,无法对超载等交通违法情况作出判断。”执法民警告诉记者,通过三天的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车辆187台,查获非法改装车辆8台,现场整改违法使用遮阳膜108起。
汽车遮阳膜的明文规定: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指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公路客运、旅游客车和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不得粘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机动车违规张贴了镜面反光遮阳膜,驾驶员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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